(资料图) 新华网银川7月27日电(记者 谢建雯)记者近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将从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制度,推进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制度,如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经办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等。 据了解,宁夏将建立各级政府职、权、责约束机制和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基金各项收入按期全额归集至自治区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各项支出由自治区统一管理、统一拨付,基金实行预算管理,“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同时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宁夏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发挥自治区级集中优势和数据效能,建成支持全流程业务经办和公共服务事项全区联网通办的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入口对接,支持工伤保险“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实现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在工伤保险领域线上线下广泛应用,支持工伤医疗费即时结算和异地就医结算。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后,将最大化提升全区工伤保险基金互助共济能力,显著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增强工伤保险制度统一性和公平性。(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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