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观点网讯:5月10日,安徽滁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观点新媒体从中了解到,购买商品房,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补助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但不高于滁州市最高贷款额度。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24000元。 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另外,对在滁州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给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给予大专毕业生购房款8%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购买市属国有企业或平台开发的楼盘,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人员,鼓励国有企业或平台再给予优惠;以上补贴按3:3:2:2比例,分4年发放到位。 《措施》还提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销售制度,网签价格不得高于 “一房一价”备案价,也不得低于“一房一价”备案价的90%,否则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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