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来源:作家方晓莉) (备注:本文作者是国学爱好者,曾参与编写传统文化书目方面的出版工作,拥有一定审校经验。) (杜文燮著:《药鉴》) 因自身遭遇所致,对于随意给他人扣帽子的人,我一贯反感。但是我也意识到,任何我所认为的“错误”如果是在人情之下,而有过失,则未必喊打喊杀,如果是出于伟大的牺牲精神而奉献自我,这种精神是无私的……你在这个时候,又无法诟病任何人,但你也的确看到公共环境当中,这样的事情,也有一定影响。 于我,若追求事理的一味公平而忽视人情,那么我就是一个没有人性的人,是机器,呆板而无趣! 如果我光为了人情,讨好他人而不顾公共环境,社会氛围当中这种风气之影响,那么这种行为一定程度上也伤害了公共尊严,即便对很多人来说,也许它“形同虚设”:甚至很多人,打着交易之名,而剥削他人利益,或者你需要奉献一些利益,才能促进自己的收获,有时候在人情当中,往往需要牺牲自我,才能成就他人,对无私者来说属于一种奉献,但这种风气形成桎梏,对一些人而言,可以用作打压和剥削他人的武器或者工具,而牺牲之事,对奉献者而言也是残忍的,不忍多提。 如为人情而放弃自我,牺牲自我,固然伟大,但从社会公义角度而言,我们希望更加重视奉献者的权益:不需要通过奉献和牺牲自己的利益才能成就他人,这是我们更加提倡的道德,能够爱人也能爱己,而不是爱人同时,需要牺牲一己利益而成就他人,到了一定时候,往往也有一些负面作用,无法真正信任他人,因为看不到整个世界,人与人之间,只有交易了:若真心相待一个人,便不是利用,也不是算计,而是彼此成全,彼此成就,让对方拥有独立完整的人格和这个人所有的权益,才在最为正确的抉择,但一般人不会选择这样。 我认为自己在事理上认对错而忽视人情,这种做法是有弊端的,因为它让我否定了一个人作为人本身的意义,本身的存在价值,而在人情上,我应该看到一些人为了他人而牺牲自我的精神,这种伟大和无私,是令人敬仰的。而从社会公义角度讲,虽有“挫伤”公平性,但也情有可原! 也只希望社会更加进步,而在懂得事理的前提下,兼顾人情,才是正确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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