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华海药业日前因定增事项收到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就本次及前次募投项目、融资规模、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面临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存货及应收账款、财务性投资等做出说明。 据悉,华海药业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建设项目9.3亿元、抗病毒等特色原料药多功能生产平台2.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4亿元。 上交所要求华海药业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相关募投建设项目的主要考虑,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具体联系与区别;本次募投项目抗病毒等特色原料药多功能生产平台建设的必要性,是否具备开展该项目所需的技术、人员、专利储备,是否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的风险;公司制剂数字化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等。 由于华海药业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0吨培哚普利、50吨雷米普利等16个原料药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生效益;“生物园区制药及研发中心项目”产线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产生效益,上交所要求其说明再次申请进行融资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华海药业的客户Sandoz及其下属六家公司因缬沙坦原料药的杂质问题,向中欧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请求赔偿因杂质事件所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1.15亿美元。根据收到的美国律师提供的截至2022年10月10日的案件汇总情况,华海药业在美国收到消费者关于缬沙坦片的集体诉讼数量约28起,人身伤害诉讼数量约786起,合计约814起。此外,公司还存在多起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行政处罚。 上交所要求华海药业说明缬沙坦事件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进展,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缬沙坦事件中是否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再融资障碍;集体诉讼新增原告及赔偿金额的现有及预测情况,其他相关原料药生产商是否存在涉诉并判决赔付的情形,结合相关同类型集体诉讼案件说明发行人的赔付情况,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报告期内所涉行政处罚的具体事由、处罚情况、整改情况及整改措施的有效性,是否构成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另外,针对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波动、原料药及中间体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存货持续增长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呈下降趋势等问题,上交所也要求华海药业作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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