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调整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之间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农民工】:有几种情况,下限基数不同,比在职职工标准要低。对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均按照12111元来确定;而下限并不完全相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为1615元;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422元。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为800元。同时,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缴费基数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422元)来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缴费基数在2422元至12111元。 苏州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 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参加苏州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0065元和1583元。参加苏州市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7477元和3495元。凡此前单位申报2009年实际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的职工,2010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别按上限基数、下限基数执行,其余职工按实际申报工资的月均数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对苏州市区参保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2010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1750元,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2010结算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也已同步公布。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1750元为起点,共设18个档次,最高10000元,按20%的缴费比例计算,月缴费金额最低350元,最高2000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未作调整,月缴费基数1100元,月缴费金额仍为126元。两项合计,最低月应缴金额从上年的456元提高到476元。 【相关知识】 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社保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 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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