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市金融办会同“一行三局”、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和浦东新区政府(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召开了自贸试验区第五批金融创新案例暨首批科技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 发布会上,上海市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俞北华介绍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在金融创新工作上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当前上海自贸试验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并提出了下一步在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及实现自贸试验区建设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 2014年以来,通过四批、38个金融创新案例的发布,有效宣传推广了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有力促进了上海金融业发展,社会反响良好。自贸试验区第五批金融创新案例有12个,其中含4个科技金融创新案例。 一是利率市场化创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发行、交易与信息服务。2015年10月12日,首批8家试点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行、光大、浦发银行和华瑞银行)成功发行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全部获得足额认购,总发行量29亿元。该创新有利于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利率定价机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促进全球人民币资金在上海集聚,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市场与境外人民币市场的联系,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二是金融市场创新。2015年11月18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同出资设立的中欧国际交易所在法兰克福顺利开业,标志着中德双方共同建设的欧洲离岸人民币证券市场正式开始运行,这既是中国金融市场机构“走出去”发展的实例,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重要标志,对扩大人民币国际影响力有积极意义。 三是跨境金融服务创新。主要包括自贸试验区内证券公司跨境借款、自贸试验区多品种混合银团贷款、FT跨境理财业务。其中,海通证券以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为借款主体,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借入海外低成本资金,用于其购买中资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该案例系证券公司首次根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政策,探索自贸试验区跨境融资业务和以债务融资工具为基础,为中资企业海外融资提供服务。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牵头为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组建了国内首个多品种混合银团贷款,该贷款横跨自由贸易账户和普通账户两个账户平台,涵盖3类融资品种,具有差异化提款条件和融资用途的特点。浦发银行成功发行首单FT跨境理财产品,规模为5000万元,收益率为3.6%,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区内企业的信托贷款收益权。上述三个案例拓展了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拓宽了区内企业跨境融资渠道和人民币境外投资范围,也有利于境外人民币资金的保值增值。 四是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色,探索建立专业创新平台、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为自贸试验区“走出去”及“引进来”企业打造专属的自贸试验区全球金融服务直通车,这对于商业银行参与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转型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五是科技金融创新。上海银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提出的“探索符合科技企业特征的可变利率定价模式”,着眼科技企业的全生命周期,拉长风险与收益匹配时间,推出了“远期共赢利息”业务。该业务改变“一价合同”的传统定价模式,在贷款发放时先收取相对低的前期利息,待企业成长后,再根据一定的触发条件,收取延期支付的远期利息,从而实现银企共赢。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科创E保’科技企业创业保障保险”。该保险产品为国内首款“创业保障保险”,对处于初创期科创企业的创始人,因意外事故或企业经营不善终止经营,可获得一定的费用损失补偿,避免了创业失败可能带来的生活困难,也为创业者二次创业提供物质基础。浦发硅谷银行积极借鉴母行美国硅谷银行的业务模式和服务科技企业的经验,推出初创期科技企业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方案,针对获得A轮融资后的科技企业,提供较低利率的贷款,同时配套安排认股权以补偿银行的风险成本,实现了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方式创新。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推出的“‘海王星’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云方案”。该方案为科技创新活动及科创企业量身定制专属金融产品,在服务中引入大数据支持,借助工行在网络、资源、客户、产品和平台等方面的优势,在专业化信贷服务基础上,针对处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成长阶段的科创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顾问服务等综合化金融服务。 六是金融监管创新。上海银监局吸收借鉴国际监管通行做法,在全国首创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针对法规未覆及、法规不明晰、政策无操作细则的领域,设立绿色政策通道,允许上海自贸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就拟先行先试的非行政许可类的新产品、新业务,通过“自主申请、监管指导、个案突破、持续评价”的方式,有条件率先试点。上海保监局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监管改革试点。一是采用“互联网+保险中介监管”的方式,以创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权信息登记机制为切入口,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治理的监管;二是建立7*24小时全天候电子化股权信息平台,实现保险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信息传递互联网化、与工商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电子化,该试点有利于各参与主体查询信息,提高监管效率。 下一步,上海市要继续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金融创新,积极做好服务和配合工作,特别是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金改“40条”的落地实施工作,不断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不断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努力为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做出新的贡献。(杨丽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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