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8月9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大庆坙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坙科”)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未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未根据基金业协会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部分投资者收入证明的出具单位不存在或已注销,无法认定其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与部分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或是《适当性匹配意见书》。 此外,该公司私募基金财产未进行托管,且基金合同未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未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使用私募基金财产进行关联交易的,投资前未取得投资者全体同意,投资后未及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此外,未按监管要求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间接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者无关的业务。 黑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多项规定,故决定对大庆坙科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应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黑龙江证监局将择机对公司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此外,黑龙江证监局指出,李强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故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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