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报综合消息 8月2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加快推动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保障道路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旅客安全便捷出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 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引导客运站经营者和旅行社等主体加强合作,在客运站内设立旅游集散中心,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综合服务,完善客运站至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旅游直通车网络。各地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鼓励客运站开展电商销售、酒店住宿、汽车后市场、体育休闲、农产品和旅游文创产品展销、便利店销售等服务。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引导客运站和城市公交经营者加强合作,支持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出租车(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交通工具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培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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