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19日,联合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医疗网络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 (资料图)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此前于6月16日,天安中国拟要约收购中国医疗网络。 此前公告提到,要约人有意于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截止后维持中国医疗网络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要约人无意于中国医疗网络要约后行使其任何权力强制收购任何发行在外的中国医疗网络股份。要约人之董事将向联交所承诺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中国医疗网络股份有充足公众持股量。要约人认为,于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截止后将采取之适当行动将包括要约人配售足够数目之已接纳中国医疗网络要约股份(如适用)。要约人及中国医疗网络将于必要时就此刊发进一步公告。 此次公告就要约人对中国医疗网络上市的意向进行了更新。 该公司表示,要约人有意于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截止后维持中国医疗网络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要约人之董事将向联交所承诺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中国医疗网络股份有充足公众持股量。要约人认为,于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截止后将采取之适当行动将包括要约人配售足够数目之已接纳中国医疗网络要约股份(如适用)。要约人及中国医疗网络将于必要时就此刊发进一步公告。 然而,倘中国医疗网络要约的接纳水平达到百慕达公司法规定的强制收购水平及符合收购守则规则的规定,要约人拟于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截止后行使其权力强制收购任何发行在外的中国医疗网络股份。 倘中国医疗网络要约于提出中国医疗网络要约后四个月内获中国医疗网络股份要约人(或其代名人)或其附属公司已于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日期持有的中国医疗网络股份除外)价值不少于十分之九的中国医疗网络独立股东批准,则要约人可于取得有关批准日期起计两个月内随时向任何异议中国医疗网络股东发出强制性收购通知,表明其有意收购该等异议中国医疗网络股东所持的中国医疗网络股份。 倘发出有关强制性收购通知,除非百慕达最高法院另有命令,否则要约人将有权并必须按根据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收购其他中国医疗网络股份的相同条款收购异议中国医疗网络股东所持中国医疗网络股份。任何异议中国医疗网络股东可于发出强制性收购通知当日起计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反对建议强制性收购。 此外,根据公司法,持有不少于95%已发行中国医疗网络股份的持有人可向余下中国医疗网络股东发出强制性收购通知,表明其有意按通知所载的条款收购彼等之中国医疗网络股份。 发出该强制性收购通知后,该持有人将有权并必须收购余下中国医疗网络股东的中国医疗网络股份,惟任何余下中国医疗网络股东向法院申请进行评价则除外。倘要约人(不论根据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或以其他方式)进一步收购中国医疗网络股份,以致其持有不少于95%已发行中国医疗网络股份,则要约人将有权发出有关强制性收购通知。 倘中国医疗网络要约股份的接纳水平(或要约人对中国医疗网络已发行股本总额的持股量)达至公司法第102(1)条(或第103(1)条)项下的指定门槛,且于强制性收购权益期间内,不少于90%的中国医疗网络股份有效提呈接纳,则要约人计划(但没有责任)行使其于公司法第102(1)条或第103(1)条项下的权利,以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1强制性收购根据中国医疗网络要约未由要约人或与其一致行动的人士收购的所有该等中国医疗网络股份。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凡要约人已在综合文件中表明其意向运用任何强制性收购的权力,中国医疗网络要约自综合文件寄发日期起计不可维持四个月以上仍可供接纳,除非要约人届时已经有权行使该强制性收购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要约人必须毫不拖延地行使该等权力。 于强制性收购程序完成后(如果已行使强制性收购权利),则要约人将实益拥有中国医疗网络100%股权,并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申请撤回中国医疗网络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同时,中国医疗网络股份自2023年6月9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天安股份、联合集团股份自2023年6月8日下午一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 此次公告表示,中国医疗网络股份、天安股份、联合集团股份均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3年6月20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天安股份于联交所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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