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_快报

2023-06-13 21:21:09| 来源: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8


(资料图)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0,748,077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 49,911,442.35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18,149,615 股,转增股本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8,897,692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2 年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化。

的分配方案一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9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 90,748,077 股,权益分派后总股

本增至 108,897,69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

 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

 派发)

   ,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特别说明:上述说

 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

 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转增股本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     50,389,397   55.53%    10,077,879   60,467,276    55.53%

无限售条件股    40,358,680   44.47%    8,071,736    48,430,416    44.47%

 总股本      90,748,077   100.00%   18,149,615   108,897,692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88 元。

丁琦和持股 5%以上其他股东领誉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信裕对

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公司/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

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8.01 元/股。2021 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28.01 元

/股调整为 27.46 元/股。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

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 27.46 元/股调整为 22.43 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 23 号院 1 号楼 12 层 1201-12

    咨询联系人:付英

    咨询电话:010-67711118

    传真电话:010-67716606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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