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监管加强 支付清算协会7月起开启自律检查

2023-05-22 20:46:44|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边万莉 北京报道

收单外包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5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印发《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对收单机构、外包机构、清算机构提出了具体的监管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协会表示,收单机构、外包机构应根据《意见》精神,结合监管政策和自律规范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协会将适时开展自律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机构进行自律约束,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持续巩固自律效果。其中,自律检查阶段是从2023年7月开始,重点关注对外包机构不设准入门槛、“注册即合作”、外包机构数量庞大的收单机构。

压实收单机构和外包机构责任

收单外包服务市场(以下简称外包市场)是收单市场的重要组成,其健康稳健发展有助于推动专业化分工,提升支付服务效率。据了解,外包业务涵盖特约商户推荐、受理标识张贴、特约商户维护、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等多种业务类型,外包机构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生态,能较好地满足收单市场需要。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在协会完成备案并公示的外包机构超过1.6万家。近年来,外包服务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由于市场发展速度较快、外包机构数量众多、资质良莠不齐,部分机构的管理没有跟上,外包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例如,部分收单机构对合作外包机构准入审核不严、未在协会登记全量合作外包机构信息,个别支付机构合作外包机构未备案比例较高、低等级外包机构占比过高,部分外包机构涉嫌推荐虚假商户或违法违规商户,部分外包机构涉嫌为商户提供结算账户设置和修改服务甚至提现服务,部分外包机构存在信息安全防护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的情况,违反了法规政策和自律管理要求,妨碍了外包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影响了外包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2023年底前,通过压实收单机构和外包机构责任、明确整改工作标准、加大违规机构惩戒力度、清理低质无效供给等工作措施,推动收单机构及时全量向协会报送合作外包机构信息,合作外包机构备案稳步达标,备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外包市场主体合规意识和水平有效提升,外包市场环境持续净化,外包市场良性竞争秩序逐步培育,对支付产业和实体经济的有益补充作用持续发挥。

为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促进收单外包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协会组织制定了《意见》,对收单机构、外包机构、清算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外包机构,《意见》提出了4条要求:遵从自律管理,全面自查整改;业务真实合法,杜绝为套码套现提供支持服务;维护资金安全,防范业务风险;诚实守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对于收单机构来说,应当加强收单业务外包管理。具体来看,主要有8条要求:健全内控机制,明确岗位职责;把好准入标准,清理无效供给;调动内部资源,强化信息登记;加强宣传引导,有序推进备案;加强过程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信息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安全运营;强化信息安全,规范聚合业务。

此外,清算机构应加强接入本清算网络的收单成员机构业务外包的管理,按照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范要求,制定收单成员机构业务外包规则,明确其外包业务范围、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等重要事项;督促收单成员机构切实落实合作外包机构信息登记、备案工作要求,积极运用协会发布的外包机构评级等级。

重点关注这几类收单机构

协会表示,收单机构、外包机构应根据《意见》精神,结合监管政策和自律规范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协会将适时开展自律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机构进行自律约束,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持续巩固自律效果。

其中,自查整改阶段是在2023年6月底前,各外包机构完成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发送全体合作收单机构;2023年6月底前,各收单机构完成自查,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期落实本意见要求,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存档备查。

自律检查阶段是从2023年7月开始,协会将组织开展外包市场自律检查,检查对象为收单机构和已备案外包机构,检查形式为非现场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重点关注对外包机构不设准入门槛、“注册即合作”、外包机构数量庞大的收单机构。

在自律约束阶段,协会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收单机构,协会将根据违规严重程度采取警告、约谈高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自律约束措施,督导加强合作外包机构管理,落实外包市场自律管理要求;情节特别严重的,协会将从重或加重实施自律惩戒或移交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值得关注的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外包机构,依据自律制度规定采取纳入行业风险共享、降低评级等级、纳入记分管理等约束措施;对涉嫌严重违规的外包机构,依规采取纳入黑名单、取消备案等自律措施,指导收单机构有序终止合作。

自律检查结束后,协会将通过登记信息、备案信息数据挖掘分析等方式,持续不定期开展收单机构业务外包情况风险核查和预警提示,加强对公安通报、舆情反映问题机构的核查,对经核实并确认存在商户、终端管理等方面严重违规问题的收单机构或外包机构,依规予以自律惩戒。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外包机构展业信息和风险信息共享,提高外包市场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扩大自律机制覆盖范围,形成强化外包市场规范管理合力,更好发挥外包市场对支付产业的助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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