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世界银行成立全球营商环境评估项目DB(Doing Business),通过对比全球不同经济体和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自2003年起每年发布一期《营商环境报告》;2004年,中国被纳入调研考察范围,DB报告中对北京、上海两大城市进行了营商环境便利度评估并排名;及至2019年,DB报告已涵盖了世界191个经济体,由于覆盖面广泛、评估体系相对客观,国际影响力日渐提升,极大促进了全球投资、国际贸易和营商环境的改善。2020年8月,世界银行发布声明称确认营商环境报告发生数据违规行为,并于次年停止发布报告。 2022年2月4日,世界银行官网发布了新的营商环境体系BEE(Business Enabling Environment,普遍译为宜商环境)项目概念说明。2022年12月,BEE新版概念书发布,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项目名称进一步正式确定为B-READY(Business Ready)。根据世行公布的计划,新的首轮评估将分三批次、每批约60个经济体。2023年1月启动第一批,包括我国香港地区,并于2024年4月前发布第一份评估报告;2023年6月启动第二批,将在2025年4月前发布第二份评估报告;第三批将在2024年6月启动,在2026年4月前发布所有评估报告。 (相关资料图) 从DB到BEE评估体系,从营商环境到宜商环境,21世纪经济研究院比较发现,BEE评估体系对原有营商环境评估指标有很大程度的继承和延续,但在数据采集、评估核心、指标设置和评估维度等方面有较大程度的创新和提升。 BEE评估体系数据采集方式更加丰富DB评估体系主要通过问卷调查专业机构来采集数据,调查的企业对象仅限于中小民营企业,而BEE评估体系中将大型企业、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均纳入企业数据采集范围。BEE在专业机构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法律法规梳理、企业感受度调查及政府数据核验。同时,BEE还将通过设置通用参数如企业规模、行业、类型和所有权等来指导数据收集。 BEE评估体系主张在衡量商业环境中要达到四个平衡DB评估体系根据企业全生命周期流程逻辑,关注企业在创业、场地、融资、运营及安全等5个阶段中经历的政府审批流程、时间效率、办事便利度等市场监管情况。BEE评估体系将商业环境定义为一系列企业无法控制的条件,这些条件对企业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行为有重大影响。BEE将评估重点放在了微观经济层面的监管和公共服务方面,在评估方法上更注重平衡性。相比于DB体系,具体有以下四点区别: 一是BEE注重单个企业与整个私营部门之间的均衡,既关注单个公司开展业务便利性的角度,也从整个私营部门发展的角度去评估商业环境;二是BEE注重监管与公共服务的均衡,不仅关注政府监管方面,还将关注公共服务的提供,因为公共服务也是市场运作的关键;三是BEE注重法律法规与实际执行的均衡,在实际评估中不仅会收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信息,也会收集反映实际执行情况的信息和测量结果;四是BEE注重数据代表性与可比性之间的均衡,BEE将通过专家咨询和企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数据,努力在各国的数据可比性和特定经济体的数据代表性之间觉得平衡,以克服指标单一的局限性。 BEE评估体系一级指标内容的涵盖范围普遍更广相较于DB体系,BEE体系中删除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增加了“雇佣劳工”和“促进市场竞争”两个指标,将“办理建筑许可”和“登记财产”两个指标合并为“获得经营场所”指标;将“获得电力”指标拓展为“公用服务连接”指标,BEE在指标数量上未发生变化,仍旧为10个一级指标。 DB体系中的一级指标通常从监管框架和办事便利度两个评价维度(即二级指标)进行评估,而BEE体系中的一级指标中则包括了监管框架的完备性、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企业办理便利度三个评估维度,同时将加入至少3个贯穿全周期指标,如“数字技术应用”“环境可持续性”“性别平等”等,总体而言,新体系下的考量评估范围均有所扩大,具体改进内容如下所示: 表格来源:21世纪经济研究院据公开信息整理 BEE评估体系对我国营商环境发展的启示回顾过往,在DB评估体系下,我国营商环境排名从2006年的108位提升至2020年的第31位,整体营商环境改善成效显著,但在部分指标上同世界前沿水平还有不少的差距。以上海为例,据公开材料显示,其在纳税、获得信贷、跨境贸务和办理破产等四个方面还有明显的短板,比如上海纳税总时间花费要138小时,前沿水平是49小时;上海进出口边界耗时64小时,而全球有30个经济体平均时耗2个小时;上海进出口边界合规费用为479美元,而不少国家进出口边界几乎是零费用。 通过上述对BEE评估体系的指标梳理不难发现,监管质量、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及企业办事便利度是评估和衡量宜商环境各个领域的重要内容。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部分省份开展营商环境来看,国内营商环境评估的数据获取较世行DB体系更丰富。从降低制度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到建设效率更高、公平性更强的宜商环境,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应对: 一是全面梳理现有营商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则情况,评估落地执行质量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采取透明化的监管方式,加强信息公示和公开,让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市场运行情况和监管情况;针对违法违规较多的行业,适时出台相关经营管理办法,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是关注企业生产运营中不可或缺的水、电、气、互联网等重点领域,加强这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障;推进数字化技术在公共服务中的应用,加快电子政务、智慧政务等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领域的智能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及时高效地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 三是要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合理简化各类审批流程的经验做法,大力推进“数字政务”运用领域,持续深化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关注企业经营诉求,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企业办事流程便利度。 四是对标世行新评估体系的指标设置思路和构成要点,结合我国实际,相应改进和完善国内已有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拓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及评估方式,如学习BEE体系将专家咨询与企业调查相结合,同时进行案头数据、统计数据等多维度的相互验证,提升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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