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用保证险? 信用保证险是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它实际上是由保证人为信用关系中的被保证人提供信用担保的一类保险业务。在业务习惯上,因投保人在信用关系中的身份不同,而将其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类。 信用保证保险是现代保险中的一类新兴业务,相对于一般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来说历史不长。保证保险约比信用保险出现的早一点。大约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欧洲就出现了忠诚保证保险,它最初是由一些个人、商行或银行办理的。稍后出现了合同担保。信用保证保险的标的是合同双方权利人和义务人约定的经济信用。 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有哪些不同 1.当事人不同 保证保险合同当事人为保证人、权利人、义务人和反担保人四方;信用保险合同当事人只涉及保险人、权利人和义务人三方。 2.保险性质不同 保证保险的利用公司的信用投保;信用保险承保实质风险。 3.风险不同 信用保险中,被保险人缴纳保费是把义务人可能不履行义务而使自己遭受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人承担着实实在在的风险,必须把保险费的大部分用于赔款。保险人赔偿后虽然取得代位求偿的地位,可以向责任方追偿,但成功率很低。保证保险中,义务人缴纳保险费是为了让保险人出面出具保证书,向权利人保证履行义务,履约的全部义务还是由义务人自己承担,风险事实上没有转移,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仅是使用其信用资格的一种服务费,义务人和反担保人仍承担着风险。只有在两者都没有能力承担时才由保险公司代为履行义务,因而对保险人来说,风险要小得多。 4.保险费不同 保证保险支付的保险费是担保手续费;信用保险的保险费主要用于建立赔偿基金。 5.保险单不同 信用保险的保险单与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单并无区别,而保证保险还需出立保证书,与财产保险的保险单有本质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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