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基本交易规则如下: 1、交易品种:深圳B股和上海B股 2、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3、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4、价格最小变化档位:深交所B股为0.01港元;上交所B股为0.001美元。 5、交易单位:B股买数额以一手即100股或其整数倍为单位(卖出则无此下限)。 6、交易方式:深市B股交易方式分为集中交易和对敲交易。 (1)集中交易:指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所集中市场交易系统达成的交易。 (2)对股交易:证券商在开市后至闭市前5分钟将其接受的同一种B股买入委托和卖出委托配对后输入,经交易所的对敲交易系统确认后达成的交易。对敲交易仅限于股份托管在同一证券商处且不同投资者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每笔交易数量须达到50000股以上。 7、涨跌幅限制:与A股一样,B股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 8、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9、上市首日申报限制:深交所B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B股上市首日集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上交所无此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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