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劲 8月16日,沐邦高科(603398)宣布与鄂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建设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同时终止前期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署的8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相关资料图) 沐邦高科披露相关公告后,上交所随即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自首次披露有关框架协议至今,公司对光伏电池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投资金额及投资类别,以及在缺乏生产技术储备、人才团队尚在筹建阶段的情况下,频繁披露拟开展大额投资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6月2日晚间,沐邦高科宣布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显示,项目用地约300亩,建设8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7月20日晚间,沐邦高科又宣布与梧州市人民政府签订《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合同书》,预计项目总投资52亿元。 8月16日晚间,沐邦高科再发框架协议,公司与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投资规模预计48亿元。 过去三个月里,沐邦高科每个月披露一份重磅协议。 在“高歌猛进”的背后,安义县项目的“不确定性”率先变成了现实。沐邦高科8月16日晚间公告称,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公司强调,《框架协议》的终止不会导致承担违约责任。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指出,公司不足三个月即终止投资合作,同时再度披露签署大额投资框架协议。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上述投资框架协议终止的原因,说明前期投资决策是否审慎,董监高履职是否勤勉尽责。 与此同时,上交所还要求沐邦高科说明前期披露的其他大额投资框架协议、销售合同进展情况,是否可能存在不及预期或终止风险,并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夸大项目规模误导投资者,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无约束性大额投资框架协议迎合市场热点,配合炒作股价的情形。 另外,上交所要求沐邦高科补充披露,项目后续投建所需的资金及投建时间表,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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